2017-05-1811:59

〔記者黃邦平/台北報導〕傳統觀念都把當公務員形容成「鐵飯碗」,但是鐵飯碗不見得這麼好捧,有時候還會被告;統計顯示,若以公務員職系區分,最常被告的是警察人員,其次是醫事人員,土木工程職系公務員被告的機率也很高;若以機關區分,去年中央部會以經濟部竄到第一名,地方機關中,花蓮縣也異軍突起高居第二。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(保訓會)主任委員郭芳煜今天在考試院院會報告,依照公務人員保障法,公務人員如果因為公務吃官司,可向所屬機關學校申請輔助,2016年共有645件申請案。其中,有423人職務未歸入職系,以警察人員91人最多、醫事人員85人居次。可歸入職系的公務員有222件,其中土木工程職系54人最多、一般行政職系45人居次。645件申請案中有484件屬於刑事訴訟,以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198件最多,其次為涉嫌過失致人於死罪72件;至於民事訴訟部分有161件,以損害賠償138件最多,多數為醫事人員涉及醫療糾紛。統計也發現,若以所屬機關區分,中央機關近年涉訟輔助前三名依序都是交通部、教育部、衛福部,去年卻出現變化,經濟部異軍突起以69件竄升到第一名,主因是高雄氣爆衍生民事損害賠償案影響;至於地方機關去年也有變化,歷年都是人口較多的台北市與新北市高居前三名,去年花蓮縣首度進榜,就衝上第二,申請案件的類型多半是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。保訓會分析,2003年底修正涉訟輔助辦法,建議各機關可組織審查小組審查申請案,並未強制,去年這645件申請案中,有242件經過小組審查,有207件、85.54%獲同意,但另外403件未設置小組審查,只由機關主官批核,通過率高達99%,有部分案件其實是被政風單位以密件移送偵辦、主管不知情,也有的事後被認定未依法執行職務要求追回涉訟輔助款項。保訓會考慮未來將修法,強制審查涉訟輔助一律要指派人事、政風、法制等單位組成審查小組,避免機關首長專擅,也兼顧審查效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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