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蘭縣警局羅東分局49歲黃姓警備隊警員,懷疑其妻李姓女子與人有染,竟偕同友人闖屋抓姦,並毆打與妻共處一室的許姓男子,事後還逼許簽本票、借據,許最後報警,宜蘭地檢署將黃姓員警依恐嚇取財罪起訴。黃姓員警懷疑妻子與許男有染,去年11月要求22歲林姓友人一起破門抓姦,兩人來到許男的租屋處,果真見到李女與許男共處一室;兩人手持鋁棒毆打許男,以致許頸部、上肢、胸和右膝都有受傷。不只如此,林和黃更恫嚇許「如果不簽本票不能走」,許當時心生畏懼,簽下100萬元本票4張、400萬元借據一張,並交給黃他的身分證。去年12月,林、黃兩人多次與許相約,許一共交付99萬7000元給黃和林,但最後黃姓警員拒絕還給許男他的身分證,許男於是報警處理,警方才知自家人涉恐嚇取財,全案才曝光。宜蘭地檢署偵辦後,認為案情重大,恐嚇取財罪證確鑿,將黃、林兩人予以起訴。宜蘭警局羅東分局一名黃姓員警懷疑妻外遇,對與妻共處一室的男子涉恐嚇取財,遭宜蘭地檢署起訴。 聯合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
980E117DCB385A86
arrow
arrow

    freemaeu74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