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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
台灣戲曲學院專技講師李菄峻5次飛踢女學生,事後雖被記一大過處分,但仍可繼續教書。20多名家長、學生聽聞消息後,認為處分太輕,29日前往立法院、教育部抗議陳情,要求施暴教師應永不錄用;不過據了解,抗議群眾中並無戲曲學院的學生或家長。

教導客家戲的李菄峻今年5月10日指導學生排練時,分別3次飛踢、2次狠踹吳姓女學生,還多次掌摑對方。不料施暴影片曝光後,立刻登上各大媒體版面,引起各界撻伐,逼得李菄峻在鏡頭前哽咽道歉。

當時李承認有動手,但他解釋是排練當天學生狀況不佳,聽不懂指導,自己一時求好心切才失控,內心對學生、家長及學校都深感抱歉,未來將會重新思考、改進教學方式。

▲李菄峻臉書有許多和學生互動合照。(圖/翻攝自臉書)

事後,戲曲學院做出記一大過懲處,但李菄峻仍可繼續授課,引發部分人士不滿,29日特地到教育部拉布條抗議,高喊「戲曲學院師師相護!」、「飛踢學生師,應趕出校門!」,痛批教育部無作為,放縱學校損害學生權益。

抗議代表戴士翔表示,李菄峻不僅把女學生當沙包踹,還多次動手掌摑、拍打對方頭和臉,如此可怕的暴力行為,直到影片外流,大眾才知道戲曲學院內的教學竟是如此,沒想到施暴者只被記了一大過,仍留在學校任教,反倒是學生必須戰戰兢兢,終日擔心受怕。

前來抗議的學生代表說,她不是戲曲學院的學生,因為戲曲學院的學生不敢站出來抗議,但沒人喜歡被踹、被飛踢,學生更不該受到不適當的對待,而且有1次體罰,就有可能有第2次、第3次,希望教育部能為學生發聲。

▲台灣戲曲學院。(圖/翻攝自google地圖)

對此,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人事室主任邱東坡表示,教師懲戒由學校負責,解聘停聘或不續聘都要符合一定條件,不需送教育部核備,但教育部會進一步向學校瞭解狀況。

戲曲學院主秘王學彥解釋,當時校方有另外啟動不適任教師會議,由律師、心理師及家長代表等各界人士組成教評會,但會議認為李菄峻「未體罰成傷」,未構成不適任的條件。另外,記大過的處分,是由高職部成績考核委員會所做的決定,主席是教師會選出,成員也是由高職部老師組成,即便校方覺得懲處不適當,也無法隨意介入。

王學彥表示,李菄峻授課班級的家長希望他繼續任教,但其他班級的家長不希望。就算這件事對學校傷害很大,校方在處理時依然沒有任何偏袒,僅依循相關評議機制。至於李菄峻下學期是否要繼續開課,還須由所屬的客家戲曲學院決定。

▼戲曲王子李菄峻。(圖/翻攝自學校官網)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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